簽  證 / VISA

        依據聖文森政府規定,中華民國國民得免簽證入境聖國停留6個月,為便利我國人經歐美各國、巴貝多及千里達等地轉機至聖國,聖國政府出具相關通

知函乙件 (請詳檔), 對於擬前往聖文森公務或旅遊國人,茲建議下載列印並附件隨身攜帶,必要時可向途經國家相關單位或航空公司出示該文。


外交部免節策略
 





護  照 / PASSPORT


        聖國國民如因護照遺失、損毀而停用,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大使館也提供護照申請/更新之服務。 請先下載申請表並填妥,申請人需親自到大使館辦理且

繳交相關費用。如需其他資訊,請於本館服務時間來電。


成人護照申請  兒童護照申請  |  護照遺失/損毀申報書(正面)  |  護照遺失/損毀申報書(背面)







其他申請表/OTHER FORM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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